冒用和盗用的区别
法律分析:盗用和冒用人姓名的区别在于:盗用人姓名。这是未经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假冒别人姓名。这是冒名顶替,即使用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民事活动或进行别的行为。假冒与盗用的区别在于:前者侵权人妄称自己既是某人,侵权人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后者侵权人是用别人的名义为一定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盗用应当是取而为己用,冒用包括盗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