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费,会不会有案底

法律主观

拖欠物业费不会直接影响征信,但是由此引发的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可能影响征信的。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缴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的义务,拒绝交纳物业费不仅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其他缴纳物业费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有权起诉法院催缴。现阶段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针对欠缴物业费问题开始引起重视,业主欠缴物业费、公摊水电费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上门催交或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督促其限期缴纳。目前为止,拖欠物业费还不会直接影响征信。但是,对于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之后,一旦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败诉,法院通过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此时仍然拒绝执行的话,是很有可能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个人征信产生影响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