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合伙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近些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新政来减轻创业投资企业税务负担。具体有以下两点:

1.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负,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