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不能在自家土地上盖房子呢?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
当事人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重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农村盖房不再“任性”
过去农村建房无序,乡村常常“有新村无新貌”。从2013年开始,广西探索乡村规划建设制度改革,为越来越多的乡村编制规划,让广大村民参与,建立村规民约、推行奖励机制等,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盖房子也要遵守乡村规划,“想建在哪里就建在哪里”行不通了。
村屯规划村民做主,“驻村规划师”全程跟踪服务
时下,正是南方雨季。白墙,灰瓦,庭院,新居与古宅、房屋与绿树、花香与果香遥相呼应,让雨后的渡河村看起来有种水墨画的美。一条蜿蜒曲折的环村绿道,将渡河村91户庭院串联在一起。
“我们最初规划,让每家每户的大门朝着环村路打开,但一公示,村民多数反对。”渡河村驻村规划师、桂林城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董晓燕回忆。
“大门面向环村路,等于很多村民原来堂屋的朝向变了,农村人有讲究,不愿意这么干。”渡河村村民何芸说。
大多数村民难以接受这样的规划,董晓燕带领设计人员多次和村民开会沟通,规划最终确定为每户朝向环村路的方向都留门,但并非都是房屋大门,既尊重了传统习俗,又方便了村民出行。
诸如此类的碰撞还有很多,在不断沟通中,渡河村的规划不断完善。聘请“驻村规划师”,全程跟踪服务村庄规划,注重将规划简化、直观,让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都能看懂,最终形成既保留村落格局,又与产业发展密切联系的规划图。
由于村庄规划注重农民参与,形成了风格统一、错落有致、绿树掩映、环境整洁的乡村风貌。两年时间,一个个规划目标变成了现实,渡河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产业发展提速,实现了脱贫致富。去年,渡河村获评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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