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的判词有一句“寿夭多因毁谤生”,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寿夭多因毁谤生”,这是晴雯判词中争议最大的一句。争议者分为两派,一派抓住“毁谤”一词,认为晴雯被撵完全是莫须有,是王夫人铲除异己的牺牲品;另一派则认为晴雯罪有应得,王善保家说的句句属实,不存在“毁谤”,所以对于这句判词表示无法理解。
其实,无论是哪一派,都误读了这句话,这才产生了误解。
这句话其实是一句因果句:因为“毁谤”,所以“寿夭”。注意,这里强调的是“毁谤”造成了“寿夭”,并不是“毁谤”造成了被撵。这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有弄清楚这里面的区别,才能真正理解这句话。
王善保家的所言不虚,“毁谤”只是晴雯视角。晴雯被撵,是因王善保家的告状。我们先来看王善保家的告状时所说的那段话:
太太不知道,头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她生得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得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她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娇娇,大不成个体统。
这段话包含了两个意思:
其一,晴雯注重打扮,突出自己的美;
其二、晴雯嘴巧,但把嘴巧用于骂人。
这两层意思一是行,二是言,通过她的言行,得出结论:“妖妖娇娇,大不成个体统。”
注意这个词:“体统。”贾府这样的诗礼之家,最注重的就是体统。什么是“体统”?《国语辞典》中解释为:合乎身分地位的行为举止。
晴雯的身份地位是丫鬟,既没有资格打扮,也没有权力骂人,她的行为举止,确实有失体统。
为了验证王善保家的所言不虚,作者又通过王夫人进行了验证。首先是通过王夫人的回忆,验证了晴雯确实爱骂人:
“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槛儿,这丫头想必就是她了。”
然后又把晴雯叫来,果然晴雯“钗亸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确实如王善保家的所言,“打扮得像个西施的样子”。
正因为王善保家的所说的晴雯的两大问题都得到了证实,所以王夫人当即决定要撵她出去,“我明儿回了老太太,再撵你。”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后面的众婆子集体告状,王夫人撵晴雯也成了定局,原因就是其言行“大不成个体统”。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王善保家的所言不虚,为什么作者还要用“毁谤”一词呢?
这是因为,“毁谤”是晴雯视角,她认为她受到了“毁谤”。
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毁谤”。《国语辞典》中的解释是:以夸大不实的言论对人进行诋毁、中伤。
前面说了,王善保家的所言不虚,既没有造谣也没有夸大,那么晴雯为什么会觉得是“毁谤”呢?原因就在于王夫人的一句话:“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
按照世俗的理解,女为悦己者容,女孩子注重打扮,肯定是为了取悦男人。晴雯是宝玉身边的丫鬟,把精力用于打扮,自然是想要取悦宝玉了。
也不怪王夫人会作此想,即便是现代人,绝大多数都会作此想。女人打扮得妖娆一点,就有取悦男人、吸引男人之嫌。有句成语叫“瓜田李下”,面对青春期的宝玉,整天把自己打扮成病西施的模样,不让人猜疑才怪。所以,王夫人才会吩咐“好生防她几日,不许她在宝玉房里睡觉”,并在撵走晴雯时放话:“难道我通***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
在晴雯看来,这就是对她的“毁谤”,“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
也就是说,晴雯承认她行为举止“大不成个体统”,但不承认她这么做是为了勾引宝玉。
确实,对于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来说,能清楚地看到晴雯从来没想过要勾引宝玉,她爱打扮、爱骂小丫头都是因为“心比天高”,把自己当女主人了。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不能因为晴雯从没想过勾引宝玉,就认定王夫人不该撵她。有没有勾引是一回事,行为举止“大不成个体统”是另一回事。就凭晴雯的行为有失体统,败坏了贾府的家风,就该被撵出去。所以,当王夫人听信了晴雯的谎言,以为她“不常和宝玉在一处”,还是决定要撵她出去。“不常和宝玉在一处”怎么勾引宝玉呢?那么王夫人撵她的理由就是王善保家的所说的“大不成个体统”。
晴雯的“寿夭”,是因为不甘心和想不通。细读文本不难发现,晴雯虽然是从病床上被撵出去,也不至于出去没两天就死了。这是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王夫人撵她出去,没有限制她吃喝,也没有不准她去就医,为什么会那么快就夭折了呢?
这其实是晴雯自己的问题。
都说晴雯心气高,晴雯就是死于心气高。自从被王夫召见之后,她就“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这是绝食的迹象。
为什么要绝食?因为气不顺、心不甘,实在是想不通。
可以说,人生在世,因为不被理解而遭受中伤,实属常态。比如宝玉从抓周只取“脂粉钗环”,当场就被父亲认定“将来酒色之徒耳”,外界也认定他“将来色鬼无疑了”,但宝玉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
书中只有贾雨村一人理解宝玉并非“色鬼”,而是“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但这又有什么用呢?在世俗的眼里,宝玉就是个“喜在内帷厮混”的“色鬼”。如果宝玉因此而气不顺、心不甘,早就气死了。
晴雯的气不顺、心不甘,正是因为她心气太高,受不得半点委屈,所以才打定主意以绝食抗争。
这正是作者对她的批判:人生在世哪有不受委屈的?即使是活成了老封君的贾母,也要直面长子贾赦对她“偏心”的指责,而她只能以自嘲来开解,“我也太操心。打紧说我偏心,我反这样。”儿子不懂为娘的良苦用心,岂不委屈?
世人都要受委屈,唯独晴雯一点委屈都受不了,这正是她一直以来“心比天高”带来的后患。连宝玉说她两句她都要怼回去,真是怡红院的养尊处优惯坏了她。何况,这点委屈并非无风起浪,她“天天打扮得像个西施的样子”,不能怪人家往“勾引”去想。
所以,晴雯的“寿夭”,不是因为被撵,而是因为被“毁谤”想不通才选择以绝食的方式赴死。这和金钏儿之死性质一样:贾府被撵的人很多,有罪有应得的,也有被冤枉的,唯有金钏儿和晴雯想不通,所以有了相同的结局。
这就是“寿夭多因毁谤生”:王夫人因“大不成体统”而撵走晴雯没有错,错就错在晴雯被惯坏受不得委屈,一点点委屈就自我放弃。如果世人都如此,那没几个人能活下来了。
“寿夭多因毁谤生”,作者是想通过这句判词告诉我们:人生在世,难免受委屈,我们要懂得自我开解,不能走进死胡同。相比于人生的各种风浪,小到爱恨情仇,大到家国天下,这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