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误导客户办卡的法律咨询
这里主要要确定一个问题,就是有关宣传册或者其他你可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办卡之前银行没有明示20元1积分有限制。如果没有,那么你的主张理论上当然可以得到支持。
但是,在实务处理中,我个人认为:
1、如果你不想用卡,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如果你想用卡,那么可以继续刷,然后在时效内主张要求银行根据宣传手册的宣传按照20元1积分进行兑换。否则你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当然诉讼成本你要考虑,那个积分如果实际上要上万甚至上十万才可以换一个小不拉叽的电器之流,那你起诉的时间精力耗费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