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西方法律权威比中国的法律权威强
个人认为,首先,法律尤其是现代法律的范畴产生于西欧,所以有其发展的传统,百姓普遍接受,从精神、理念和行为都接受。就向中国春节吃饺子放炮一样,认为理所当然。但对于我国来讲,现代法律是舶来品,没有很好地与我国风俗习惯、传统理念结合,所以百姓接受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从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不太适应,故此我们宁愿出现个青天大老爷把问题解决了,也不愿意耗时费力地打官司(2元钱的纠纷打到中级法院,前后将近一年才结案,呵呵真是)。再有,法律的实效西方比较高。也就是说西方无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对法院判决和法律规定执行的比较到位,这样法律的实际效果就得以体现,彰显了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