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死亡待遇领取流程就是:1.单位或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证明;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3.核算死亡待遇并发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家属需要提供给社保局的资料一般是: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用于划转死亡待遇);然后在社保局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申请》两份表格就行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