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一般用途

在职证明一般用途:办理房贷、出国,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孩子留学等等。

在职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个在职情况及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主要是出国签证使用。单位员工在职证明的用处;单位员工在公司上班,在外出出差这些的时候,会用到单位员工在职证明的,而且在办理签证和信用可的时候会需要单位员工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的注意事项;在职证明要注意书写格式;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有的国家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除了拥有在职证明+执照副本,有的领事馆还要进行电话回访需要注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