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会计上岗证在做账时有错误要付法律责任吗

1、没有会计上岗证,在做账时发生了·错误?,只要不违反会计法,没有侵占公司财物或饱私囊中就不会有大问题,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2、如果财务主管或企业老板,明知会计人员没有上岗证而还聘用其人上岗处理经济业务,如果发生了经济损失,财务主管或企业老板应对此事负主要责任;

3、虽然暂时没有取得会计证,既然在会计岗位工作,就必须懂得会计理论知识,懂得会计制度,懂得使用会计科目,要不然如何处理会计业务;

4、如果在经济业务处理上发生了会计科目使用错误的情况,建议多咨询会计师傅或财务主管后对错误科目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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