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民调解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院民事调解的内容;
1、调解协议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法院应当认可;
2、达成和解协议后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也可以申请撤诉。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民法典调整的民事关系指的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最常见的民事关系就是家庭婚姻关系、侵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