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扬恐怖主义罪的认定

宣扬恐怖主义罪的认定如下:

1、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散发、播放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或者音频视频资料的;

2、设计、生产、制作、销售、租赁、运输、托运、寄递、散发、展示带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标识、标志、服饰、旗帜、徽章、器物、纪念品等物品的。

宣扬恐怖主义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宣扬恐怖主义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积极为之,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

3、客体要件;宣扬恐怖主义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安全;

4、客观要件;宣扬恐怖主义罪是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之一,即可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

综上所述,扬恐怖主义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该罪的主管方面为故意,即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的故意;该罪的客体为公***安全;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讲授、发布信息宣扬恐怖、极端主义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