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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甲乙的纠纷属于相连关系纠纷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所以乙方不应该阻碍甲方运输材料经过自家门前的道路,若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害,乙方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负举证责任。
但从本案来看乙方纯属于无理取闹。
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解决相连关系的方法可以双方协商,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诉讼。
能调解就最好调解,但调解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不具有约束力,实在不行就只能诉讼解决,虽然花的时间和精力多些但图个安定。
还有提醒甲方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一方承担,如果是调解结案可以协商分担,不多就100-500元。这样的案件律师都不需要请,自己就可以了。
希望对你有用。本人认为你胜诉的可能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