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合同主要看哪些方面
审合同主要看以下方面:
1、合同主体的审查。审查合同主体时,应重点审查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
2、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3、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5、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审查;
6、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
7、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明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文书,直接关系到企业法律责任的承担。合同审查是指从法律方面对企业合同进行的法律把关,是企业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
在合同审查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首先,应当事先了解合同的签订背景、目的等,从而判断合同在签订后能否顺利履行。其次,应当通过阅读合同的全部条款,准确把握合同项下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以确定该合同符合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法律。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