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在当时真的只能忍受武大郎,不能和西门庆在一起吗?
潘金莲,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中的一个女人,是放荡贪婪的代名词,和西门庆勾搭成奸,害死亲夫武大郎,最后被武松斩杀。
对于潘金莲在历史上口碑肯定一直不好,但是近代以来有人为其翻案,认为潘金莲应该有权力离开丑陋无能的武大郎,去寻找真爱西门庆,这叫女性解放,婚姻自由,是当时社会的不公逼迫她做出了极端行为,主要责任不在潘金莲。
对于此类观点对错我们不做评价,我们只对这个话题进行推论,看看假如在宋代,潘金莲这样的女人有没有婚姻自由的权力。
《水浒传》成书时间大概是元末明初,作者对于书中社会情况的描写很多是取自自己生活的环境,然而《水浒传》毕竟是一部以北宋时代为背景的作品,所以我们要看就要看北宋时代的状况。
在我们大多数人印象中,宋代女人社会地位很低,毕竟著名的程朱理学就是完成于宋代,三纲五常,夫唱妇随,妇女缠足禁锢的道理貌似也应该是那时候开始的。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上,宋代女人的社会地位并不低,虽然宋代贵族女人比不上唐代贵族妇女开放自由,但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宋代的女人社会地位反而比唐代女人社会地位更优越一些,这主要反映在宋代的法律条文中。
在宋代的法律中,女人不仅有学习生产生活的自由,而且有婚姻自由,可以选择离婚或再嫁。(当然必须要看到,女人主动告自己的丈夫,即便是正确的也是坐几年牢的)
宋代对于女人离婚,寡居女人再嫁也并不歧视,不少著名的人物都娶了寡妇,不少有名的女人也曾选择离婚,比如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就状告丈夫,选择离婚。
宋代是一个“小政府大社会”型的结构,对于基层民众基本能做到放权,当然即便这种权力仅仅是地主阶级能够享受到。
另外,我们熟悉的程朱理学,三纲五常,夫唱妇随等理论和风俗虽然开端于宋代,但是在的当时还没能形成社会主流,对于当时所起的影响也不算太大,我们很多人“印象流”宋代女性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是不确切的。
所以,假如宋代真有潘金莲此类人物,那么她也是有选择离婚再嫁的权力的,她不需要和西门庆暗中勾搭,完全可以离婚嫁入西门家,按照宋代法律规定,武大郎甚至要把潘金莲的嫁妆一并还给她。
《水浒传》中对于女人刻骨铭心的仇恨不知道是出于当时社会的认知,还是作者本人的不幸遭遇,总之小说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不公以及武松仗义行侠的特点而塑造了潘金莲这个荡妇形象。但是从真实历史的角度看,潘金莲这个人物在宋代社会背景下存在一定漏洞,是一个小小的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