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甲的遗产将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首先是配偶继承25%的遗产,剩余的75%平分给其子孙。因此,甲的遗产中25%将归其配偶所有,剩余75%将平分给乙的子孙和丙的子孙。由于丙已经去世,其子C将代表丙的份额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丙的遗产将根据同样的规则继承,即其配偶继承25%,其子C继承剩余的75%。
2、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应当尽到监护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教育等权益。在本案中,原指定的监护人甲未履行监护职责,已被法院撤销。丁是依法被指定的新的监护人,因此应当负担监护职责。至于赔偿责任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存在侵权关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由于乙造成邻家孩子的损失,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作为未同意或否定监护人身份的人,不具有相关的监护职责,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证明其存在过错或者故意参与。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无法确定物权人的情况下,发现遗失物的人有权要求物权人给付悬赏金,并且可以取得拾遗报酬。在本案中,乙拾得了甲的耕牛,并曾通过报社登记招领,因此乙有权取得拾遗报酬。另一方面,因为在乙看管期间,耕牛挣脱缰绳逃走,并造成村民某病菜地上的损失,引发了侵权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乙应当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要支付700元的赔偿费用。
4、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财产指的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等。在本案中,奖券属于夫妻***有财产之一,因此其奖金应当视为夫妻***同取得的收益。即使林琳获得了奖券,但其奖金仍然应当按照夫妻***有财产的比例重新分配。因此,奖金应当归赵东生和林琳***有,赵东生应当继承其中50%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