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吗

法律分析:交通运输部表示,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而且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关于合乘性质的顺风车一直还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所以执法过程中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现实中即使是顺路同行,只要车辆没有合法营运证件,司机没有合法证件,只要司机收了乘客的钱,被抓住的话,一律按照非法营运或者非法网约车处理,正常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