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秸秆犯法吗拘留几天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视情况而定,处五日到十日拘留。
具体处罚如下:
1、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2、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故意焚烧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焚烧秸秆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焚烧秸秆危害身心健康,干扰人们的日常生活。秸秆经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而且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发炎。而且,秸秆焚烧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如未收割的农作物、塑料大棚等,如果附近有村庄民房,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