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舍友投毒案,如何定性

你想问的是“复旦投毒案”么?可以查找相关新闻报道,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行为人有直接杀害目标的故意,针对杀人的意图而实施了投毒的行为(或者说用投毒的方式来完成杀人,达到犯罪目的),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1.在宿舍、办公室等人员相对固定、场所较为封闭的地方,实施投毒行为(犯罪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目的,并且毒药的份量能够致人死亡)的,按照受害人身体受伤程度判定,死亡的属于故意杀人罪;没有死亡的,属于故意伤人罪(未遂)。投毒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人杀人的一种手段。

2.在人数不固定、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如学校食堂、农村全村的水井等地点),实施投毒行为的,属于危害公***安全中的投放危险物资罪,按照所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