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视频炫耀捕捞江豚,这会受到怎样的惩处?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海豚这种生物,虽然它的生活习性经常被人所诟病,但是作为水中精灵的海豚,这种生物智商还是非常高的,成年的海豚大概相当于人类6到7岁的智商,相比于自然界,其他的生物来说,海豚的智商可以说非常的高了,也因此,在许多动物园都可以看到有海豚表演的杂技,这也使得大家非常喜欢海豚。不过最近在快手上有一位渔民用户发表了一则视频,在视频中是一头,江豚被放在渔船上,躺在渔船上一动不动的江豚,非常让人怜惜。而发现这件事之后,记者也联系了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袁秀堂博士,在博士看完视频后,初步判断出了这只江豚属于东亚江豚,并且明显已经死亡。东亚江豚这个物种血缘关系和长江江豚非常近,而长江江豚是我国的一级保护动物,而东亚江豚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并且此物种已经属于易危物种。
目前通过视频所观察到的江豚身体表面并没有明显的伤痕,所以不能确定是人为捕获,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死亡的。并且在视频中的背景,渔港也有人发现所处地点是在大连某一渔港,而此前在大连的海域之中,也多有江豚死亡的事例,大部分是由于搁浅或者被渔网等捕鱼物品伤害,导致死亡。
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特别严重的将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予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如果是人为捕获的江豚,那么该男子必定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会饶过任何一个胆敢触犯它的人。
另外,该男子将死亡的江豚放到渔船上,并拍下来视频炫耀,小编认为,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正能量行为的标准,并且在快手这个平台上,让许多人看到这样残忍的一幕,我不知道该男子有什么可炫耀的,毕竟有许多人已经在费尽心力地保护这些动物了,这些动物死后不该成为被炫耀的资本。那么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