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刑罚儿童
在古代大大小小有很多种刑罚,轻则皮外伤,重则丧命,可是在古代有一种刑罚既不让你好活,也不让你死。这种刑罚叫做——“采生折割人”。
古代残忍刑法,专门惩治儿童,手法极度残忍,至今还存在
“采生折割人”是我国一种古老的生存方式,顾名思义就是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去残害儿童,采就是抓的意思,生就是生命,折割就是刀割斧削,换句话就是说要控制儿童,用刀斧等利器进行没有人性的伤害。他们将儿童的手脚砍掉,然后放在大街上博取同情来获得金钱。
古代残忍刑法,专门惩治儿童,手法极度残忍,至今还存在
据记载在古时候,使用采生折割的妖人甚至有将人变为黑熊野狗的能力。《清稗类钞》就有过记载:“乾隆辛巳(1761),苏州虎丘市上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往观者施一钱,许观之。以素纸求书,则大书唐诗一首,酬以百钱。一日,丐外出,狗熊独居。
人又往,与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
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众大骇,擒丐送有司,照采生折割律,杖杀之。押‘狗熊’至长沙,还其家。”
通过这段文字我们也可以看出,自古以来政府对待采生折割的处罚就是非常严厉的。按清律是将使用采生折割的乞丐杖杀,即乱棍打死,而按照大明律:“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