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得风险代理的规定

法律主观:

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没有法定标准,当事人可以与律师协商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但我国《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法律客观: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双方应约定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之前,律师应当将政府指导价明确告知委托人,而在确定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后,律师还应当将双方承担的风险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进行充分的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