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益和法律效力的区别,一般说合同的话,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法律效益,指法律的实施是否给人们或社会带来某种有效的利益和好处,是否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某种需要或目的。一般说合同的话,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分析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表现形式,产生于当事人,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作用,其效力也只能是合同本身的效力;而法律效力,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等法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因此,合同本身的效力与法律本身的效力,属于不同的范围。推而言之,任何一项合法行为的效力,都是它本身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法律上的效力与法律效力不同,是说明从法律上有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签定合同或协议的当事人需是双方或多方,而不能是单方所为,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2、签订的主体是有资格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他们对自己的行为的内容能够正确认识,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行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相关合同、协议;3、签定的合同、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效力性法律规定。4、合同或协议内容不损害国有、社会公***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