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人情的关系

法律和人情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人认为法律是无情的,就没有人情,那么这种认为太绝对了。

法律与人情不是完全相悖的关系,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关系。

法律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总有一些不规矩的人和事情,需要有东西能够制约,这便形成了法律。

也有人说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是规范后的人情,是为了维护社会稳步发展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人情。

法律是有情的,在社会发展中,法律维护更多的公平与正义,可以说法律才是最大的人情。

法律是人情社会发展的产物,但是法律一旦形成,就不能因为人情而随意变化,它已经变成一个制度,一个规则,一个规范,所有人都得遵守,不可以以人情来逾越。

另一方面在遵从法律的同时,我们也是要尊重人情,这样才使得社会处处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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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律和人情不是相悖的关系,也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都有它特定的形态和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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