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危化品分为几类
现行危化品分为几类:九大类
危险化学品仓库分为以下几种:
1、甲类仓库
甲类仓库,是指储存物品的类别、品种与库区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在规定的一级耐火等级以上的建筑物。
其安全设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的有关规定;储存剧毒化学品的甲类仓储间,其安全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丙类仓库
丙类仓库是除一、二类的以外的一类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专用储藏场所
3、丁(戊)类仓库
丁(戊)类等第三类的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品仓储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参照本条第一至三款的规定执行,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险化工产品作为生产原料或包装材料。
4、乙丙丁三类混合型库房
亿类和丙类的危险化学品可以混存于一个仓库存放,但堆垛高度不得超过该种危化产品的层数及总容积的三分之一;丁(戊)类等第三类的危险货物不得与第一至三类存放在一起;甲乙两类之间也不得混存。
5、露天堆场
露天堆场是指没有围墙或其他防护措施而直接敞露于自然界的各种危化品的贮存场所的总称
6、《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所称”重大火灾隐患”,包括下列情形;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监督机构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擅自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或者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的;
(四)埋藏在地下或者半地下的暗管工程以及铁路线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任由明火燃烧的;
(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条例》规定的其他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