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的标题和观后感
2005年12月1日,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中午《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题为《陪驾赔上命》的专题片,观后感慨很多。
改片反映的是:2004年5月27日,一个刚拿到驾照的新手和一个工龄不到一个月的陪驾员,开着一辆不够安全的教练车,在一条险峻的盘山公路上发生车祸。驾驶员郑明川重伤,年仅31岁的陪驾员李江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就是著名的全国“陪驾”第一案。
年近50岁的郑明川教授2004年1月取得驾照,5月份他因担心车技生疏就找到杭州易驾陪驾服务有限公司,希望找陪驾员帮自己“练习”一下车技。5月27日上午,郑明川在交了500元学费后,上了“易驾”公司陪驾员李江的教练车。下午1点45分,当车经过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龙潭水库旁的一条盘山公路时,突然冲出路基,坠入60多米深的山沟。
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后裁定,郑明川因驾驶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并且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右侧路基翻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郑对裁定不服,事故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产生巨大分歧,李江家属遂诉诸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要求郑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32万余元。
作为死者家属的代理人,要求郑教授赔偿的最大依据就是余杭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但郑教授的代理人则当庭对认定书提出异议,认为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教练车刹车不符合要求,并且陪驾员没有在紧急情况下对郑教授进行指导。因此郑教授不存在明显过错,对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其“东家”陪驾公司。郑教授的代理人坚持认为,李江不是一个普通乘客,而是受陪驾公司指派给郑教授进行陪驾训练的教练员。既然收了学员的学费,就要负责学员在开车过程中的安全。但李江在上路前非但没有检测出车辆的不合格状态,还选择了危险的山路进行练习,而且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也未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对车祸的最终发生存在明显过错;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李江到陪驾公司还不到一个月,连陪驾教练员证也没有考出,更别说上岗前的培训了。
是驾驶员还是学员,郑教授的身份成为又一大焦点。李江家属认为,既然郑教授已经考出了驾照,说明他已经具有独立驾驶车辆的资格,必须对自己的开车行为负责。反之,如果认定郑只是一名机动车学员,出了交通事故要由教练员承担责任。郑教授的代理人虽然没有否认郑教授的驾驶员身份,但仅凭这一点就要其负全部的赔偿责任似乎有点勉强。首先,要求郑教授这个新手一眼就看出车辆的安全隐患肯定不太现实。其次,既然郑教授找的是正规的陪驾公司,公司就应对练车线路、时间及训练车辆负责,至于陪驾人员的技术是否过关应该是陪驾公司的事。
经过法院近半年的调解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郑明川教授支付给李江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20万元。郑明川的亲属正通过法律途径向易驾陪驾公司索赔34万。此案仍然正在审理中。
《今日说法》记者在后续采访中获悉:目前,杭州市有上百个陪驾公司,为规范陪驾市场,明确在陪驾服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杭州市交通部门在2003年出台了《杭州市汽车驾驶陪驾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陪驾业户开业的技术条件、硬件设施、服务内容,以及对接受陪驾服务者的资格要求等,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但事实上,有关部门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个办法。从上述“陪驾第一案”中,我们看到的是对陪驾公司的人和车等安全因素没有抓好管理,使灾难的发生成为必然。
笔者看完这个专题片后,走访了一位律师,他认为:本案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陪驾服务合同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其性质、对象不同,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权利义务也有区别。陪驾行业作为新兴行业,还没有专门的法规约束,即便是最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未涉及。虽然郑教授与陪驾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但在各自的责任分担上尚无法律明确规定,法律的相对滞后,给此案的最终责任认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可见,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都可能滞后于时代前进的步伐。暂且让法官和法律专家们去解决本案中法律的难题吧,让我们在预防上多下点功夫。
《中***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第(38)项写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
要达到中央要求的目标,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从《陪驾赔上命》这个专题片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一是要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感,将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其它城市应有预见性,加强对“陪驾”这一新生事物的研究,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随着全国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陪驾”现象会在近两年风靡全国。监管办法要与这股热潮同时并进才行。三是应加强对新驾驶员培训质量的监测,不合格驾驶员达到一定比率的发证单位应追究一定的责任。
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更应从《陪驾赔上命》这个专题片中吸取教训,一是要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无价”的思想,时刻记住手中方向盘的份量。二是要踏实学习驾驶技术,不能投机取巧,自欺欺人。三是要选择优秀驾驶员作为“陪驾”。就像学习下棋,如果总是跟“臭棋篓子”学,你很难有长进;如果经常和“高手”过招,棋艺就会提高很快。
作为经营“陪驾”生意的公司,《陪驾赔上命》这个专题片就是行业的警钟,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一是要以诚信占领市场,以“敬畏法律”的理念遵纪守法,打消侥幸心理。二是对“车”和“人”两大因素做好安全保障,抓好每一个细节。三是要遵循新驾驶员的学车规律,本着先易后难,先平路后山路的原则教学,不应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