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男生校门口遭同学割颈,该案件判决结果是什么?

2020年7月4日晚,在山西朔州朔城区二中门口。一名初三男生小杨被同学王某用美工刀割伤脖子。王某某被判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而且因为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所以考虑不执行行拘。2020年8月27日,朔城公安分局通报称。因为王某某西未成年人。未对其执行行政拘留措施,待有关部门出具受伤者伤情鉴定后,再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在事件发生后,我们可以从被割者衣物中看到了衣服已经沾满了鲜血。那么,这件如此惨痛的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呢?事件再次回到2020年7月4日。在这一天下午。山西朔州朔城区二中初三学生杨同学放学后,在校内与王同学发生口角。随后,王某某就在校外购买了一把美工刀,并且在杨同学背后出现,割伤了杨同学的脖子。

事件发生后,小杨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经诊断,杨同学伤口长约10厘米,深约3厘米,但万幸的是这一刀避开了重要的血管和组织。 对此次事件,朔州市警方已经在2020年7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书:王同学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因王同学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但是,受害学生家属对此判决表示不能接受。现在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目前小杨虽然已经达到出院标准,但还差几千元医药费没有缴,无法出院。其父亲杨先生也表示有经济困难。王同学家长电话未接通,短信也没回。对此,杨先生希望,王同学的监护人不要选择逃避,主动承担责任,负责医药费和后期伤疤处理。与此同时,还希望王某某可以请专业人士为孩子做心理辅导,早日走出阴影。截止目前,有关方面正对杨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待有关部门出具受伤者伤情鉴定后,再对此案件做出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