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拿他人照片做表情包 犯法吗

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拿他人照片做表情包,犯法。

擅用他人头像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否则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将他人照片用软件处理后制成表情包在群内进行转发的行为,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允许,就会构成侵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但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需要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

民法典构成侵害肖像权责任的条件是:

1、侵权人对他人肖像实施了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

3、侵权人主观上对侵犯肖像存在过错;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肖像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肖像是公民外部形象的再现。它是公民形态和神态的客观的综合表现,从表现形式看,肖像包括图画、照相、录像、录影、雕塑等;从表现的部位看,肖像应以面部为主。肖像应当反映公民的真实面貌,人们创作的艺术形象,如济公、孙悟空等不是肖像;

2、肖像是民法上的一种物。因为肖像须脱离肖像人,固定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之上,并能为人力所支配,且有一定的价值,所以肖像是民法上的物。如照片就是一种物;

3、肖像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体现。法律除了对作为肖像的物进行保护以外,还对肖像进行了专门的保护,这就是因为肖像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体现。

综上所述,把别人的照片p成表情包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属于侵权行为,但不属于犯罪。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