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的商会性质

本商会是由全国金、银等贵金属以及珠宝玉器等产业(包括原料、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业内人士组成,其中以民营企业为主,包含多种经济成分,是金银珠宝商人之家。

商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及世界华人在中国大陆投资的企业和人士)。

在全国工商联直接领导下,商会将代表金银珠宝行业广大企业的***同利益,以促进本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己任,沟通协调,规范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商会又是会员与政府之间的纽带和国际交流的桥梁。

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商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商会的工作由会长领导下的会长会议集体负责。商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是商会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北京,内设办公室、会员部、联络部、宣传部、法规部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