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施工扰民时间段

施工扰民时间段是指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工程施工时间段是:

1、一般早上6点至晚上22点是允许施工;

2、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

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筑工地晚上施工扰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1)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2)拨打110;

(3)拨打12369环保热线。

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

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