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什么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刑事监督作为“四大检察”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传统优势项目,理应应时而谋,顺势而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法和强大动力,积极发挥协调推动作用,从机制创新、硬件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入手,不断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优化升级,以刑事检察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关系:
1、分工负责。人民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独立检察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安全机关行使特别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刑法执行权。
2、互相配合。各政法机关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要相互支持、协调,互相配合,***同完成司法工作任务。
3、互相制约。各政法机关之间应相互监督、相互约束,防止执法错误,以便及时纠正错误。
综上所述,司法机关(judicial branch)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等其他负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