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招标人不履行签合同的诉讼请求有哪些
招标人必须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所谓“提出招标项目”,即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和确定拟招标的项目,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落实项目的资金来源等。“进行招标”,指提出扶植方案,撰写或决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
(2)这些工作既可由招标人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而行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由此可以看出,若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将承担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