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诚信,不实行承诺这样触犯法律吗?

不触犯法律。承诺不履行是要承担违约的责任,给予受损一方的经济赔偿,如果双方在私下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在诉讼时效期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承诺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承诺书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承诺书属于合同中的一种,所以更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承诺是合同其中的一种形式,是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因为个人的原因没有按照承诺书中的约定履行,是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要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