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规范主要有
法律分析:船舶规范主要有:1、船东名称,用以审核船东信誉;2、船名,用以防止船东另以其他船顶替;3、船旗,从国际关系方面考虑不能挂靠的港口;4、建造时间,据以推定船龄;5、船级,表示船舶总体性能状态;6、载重吨、载重容积,据以确定装载货物的最大数量;7、注册总吨和净吨,用以计算港口有关使费;8、满载吃水,据以考虑能否挂靠的港口;9、速度耗油,据以计算航程日期和运营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 船舶应当具有下列标志:
(一)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
(二)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
(三)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
(四)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
(五)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
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