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什么
行政诉讼,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活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