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拟制 法律推论 法律推定 三者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拟制与推定在形式上极为相似,都涉及到甲、乙两个事实,并且只要甲事实的存在得到证明,法律就使它产生与乙事实相同的法律效果。但推定与法律拟制实质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法律拟制纯粹是一种立法技巧,是立法者为了避免法律条文用语重复、冗长而采用的一种文字表述方式,它并非由一事实的存在推论出与之相关的另一事实的存在。推定则不同,它通常包含着推论,是从前提事实推论出推定事实。
(2)能否用反证推翻不同。法律拟制的目的是使甲事实产生与乙事实相同的法律效果,甲事实的存在得到证明后,自然不允许对方当事人再提出证据来推翻乙事实。推定则不同,法律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推定事实,只有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事实才会被认定。
(3)对举证责任的影响不同。在法律拟制中,尽管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是后一事实的法律后果,但双方发生争议且需要证明的始终是前一项事实,而不允许对后一项事实进行争议,所以不发生将后一事实的举证责任转移于对方当事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