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12333
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8681404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8:00-12:00 , 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8:00-12:00 , 14:30-17:3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株洲市人社局2号楼一楼
扩展资料受理条件:
(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当场制作笔录,并由投诉人当场签字。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范围之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
(四)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超过两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超过两年期限的计算,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终了之日起计算。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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