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岛礁有什么用途
人造岛礁的用途主要有:
1、宣示主权。按照联合国有关经济区的认定,一旦礁石被人工加固形成岛礁后,拥有国就有可以借此拥有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经济区,同时拥有海底矿藏的开采权利和周边海域的捕鱼权利,其经济和政治价值无法估量。经典案例:日本冲之鸟岛。
2、改善土地不足的状况,在日本、香港、海湾国家都有不少人造岛礁,这些国家和地区土地资源匮乏,利用人造岛礁可以补充土地不足的情况,有很多国家都把人工岛用于机场、航道灯塔等设施。还可以用于房地产开发。经典案例:阿联酋迪拜棕榈岛,日本大阪关西国际机场。
3、人造鱼礁。改善所在地区海底地形状况,吸引各种海洋生物前来繁衍生息,形成人造海洋牧场。经典案例: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人造鱼礁和海洋牧场。
人造岛礁,按照国际海洋法公约,可以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可以建设基础设施,供居住、导航、防卫之用。人工岛是人工建造而非自然形成的岛屿,一般在小岛和暗礁基础上建造,是填海造田的一种。早期的人工岛是浮动结构,建于止水,或以木制、巨石等在浅水建造。现在的人工岛大多填海而成,然而,一些是通过运河的建造分割出来的(如Donauinsel岛和迪特马尔申县),或者,因为流域泛滥 ,小丘顶部被水分隔,形成人工岛(如巴洛科罗拉多岛)。此外,一些甚至会以石油平台的方式建造(如西兰公国和玫瑰岛***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