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医保异地报销新规

三明医保异地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1、如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2、异地就诊,有两种情况可以报销:一是保险所在地的医院开出了转院治疗的手续,二是在外地急诊就医。比例需要咨询医保当地部门,通常与当地就诊应该是差别不大。自费药物和检查费用在哪里都报销不了。

3、需要带好在当地医院就诊的急诊证明、住院的病例复印件、出院小节等均需要医院盖章确认,还要带好医药费发票和药品、检查清单等。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2、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查找社保所的地址;

4、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