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转弯发生追尾谁的责任

前车转弯发生追尾的责任划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冲上来造成追尾事故的,汽车追尾的责任由后车负全责;

2、在道路行驶时,前车突然倒车导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车负全责。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2、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3、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