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传票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不接收法院传票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1、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签收邮件的,即视为送达。2、通过将传票留置在其住处的方式送达。3、无法通过上述方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的,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