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约束力
法律主观:
签订集体 合同的法律效力 有以下: 1、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当事人 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守集体合同的标准; 2、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