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有哪些规定
职代会的规定主要是权利和义务两方面。
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其权利与义务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定,只是散见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中,这里摘录其中的一些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4.《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这些法律规定虽然数量很少,但涉及的都是职工的基本权利与利益,应当得到应有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