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复违法但未撤销出让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在征地批复确认违法但未撤销时所出让合同是有效的,确认《征地批复》违法和撤销《征地批复》还是有区别的,在严重违法的情况下,都需要撤销,但是涉及到公***利益时一般不撤销,只确认违法。如果是轻微违法,则一般不撤销,只确认违法。
虽然作出了《征地批复》违法的认定,但是并没有撤销该《征地批复》,征收部门有权依照该《征地批复》开展征收工作,所作的出让合同也是有效的。征收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是违法的,并且不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时,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