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解除冻结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4、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