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校园失踪
论法律人的职业道德及底线
(一) 但是为什么不先学习法律知识,而是学习职业伦理呢?
我国近代著名的法律教育家孙晓楼先生曾经说过:“只有了知识,断不能算作法律人才;一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或道德若是不好,那么他的学问或技术愈高,愈会损害社会。学法律的人若是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愈精,愈会玩弄法律,作奸犯科。”可见,法律职业道德修养是维护法律职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而这对于90后的法律人来说更加重要。
(二)那么为什么学习职业伦理对于90后法律人来说如此重要?
1、90后的我们是与世界发展趋势和潮流同步的孩子,我们思想独立、自主,不爱被束缚。但同时,我们被打上了“缺乏责任感”“自制力差”“浮躁”“易冲动”“惰性”等标签。
“缺乏责任感”意味着我们将来难以担负起维持公平正义的大任;
“自制力差”使我们随时面临着被社会边缘的灰色地带所诱惑的危险;
“浮躁、易冲动”将会影响我们判断法律问题的理性思维,出现违反职业操守的情况;
而“惰性”会阻碍我们在法律学习的路上不断成长的步伐。
我们因而成为了最容易受外界影响的群体,如影随形的压力和对社会存在种种现象的不满可能会使我们的人生观及价值观发生或大或小的偏转。90后的道德素质备受考验。
2、而作为法学专业的90后大学生,一批成长中的法律人,我们身在校园,除了实习机会之外,从未以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做过法律实务,因此,对于法律职业道德及理念并没有很深刻的体会,难以在这方面树立坚定的信仰。所以我们就更有必要培养自己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素质,严格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努力承担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二) 然而,目前法律界的种种令人担忧现象却时刻侵袭着我们的信仰,一次次地冲击着法律人的职业道德底线,它们极有可能攻破90后法律人的薄弱道德底线而影响恶劣。
比如,
2008年,台球冠军李铮因办理经济适用房房号涉嫌诈骗一案。律师赵宇在为李铮辩护时,因语焉不详,被法官询问具体辩护意见。而赵律师却清楚地表示,应给李铮定比诈骗更重的罪名,如“非法集资或合同诈骗”。其言语过于随便及相关专业知识基础不扎实的问题,对于当事人而言,皆为不利因素。这一突然“倒戈”的现象使刑辩律师职业道德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而这点是与一名称职律师的要求相悖的。
还有邓玉娇案中夏霖、夏楠两名律师一改律师坚定冷静的职业形象,在媒体面前“多次抱头痛哭”“向媒体求救”,缺乏基本的证据学常识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同样使律师的职业操守备受考验。
更有甚者,曾有二十几岁的年轻法官在法庭上公然指责被告的老律师“少罗嗦”,而那位律师正是曾经参与编写《法官法》,退休后走上律师岗位的资深教授。
诸如此类的事例无不直指现今法律人的职业道德问题,而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必然会影响到90后树立并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理念。
因此,我们必须时刻提醒自己,将来步入社会从事法律工作,成为一个“刀尖上的舞者”,如何将公平正义的姿态画出一个优雅婉转的弧度,如何使自己处理法律问题的步态翩跹而又不沾纤尘,如何将法律人睿智理性而又神圣的形象在法律的舞蹈中绽放光彩,是需要我们90后的大学生们从现在起就做好热身的准备,树立高尚的法律信仰,保持独立的人格,塑造美好的职业道德。
梁启超曾挥毫写下大气磅礴的《少年中国说》: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试看正在成长中的90后法律人,今后必将“前途似海,来日方长”,勇担中国法律界未来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