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职责和权限
法律分析:职工董事职责和权限主要有: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