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盗窃10000判刑多久
1.砸车偷万元的刑期有多长?
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的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从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从3万元起至10万元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极其巨大”,从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保障情况,参照上述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这取决于你的地区。
三、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条盗窃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公私财物,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区域公***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按照受理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确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要按盗窃罪处理,量刑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
(一)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盗窃未成年人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社会治安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从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残疾人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和救灾款物的;
(八)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视为“多次盗窃”。
为他人家庭生活非法进入住宅,与外界相对隔绝的,以“入室盗窃”论处。
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器具,或者携带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其他器具实施犯罪的,以“携带凶器盗窃”论处。
在公***场所或者公***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财物的,以“扒窃”论处。
第四条盗窃数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凭证的,按照有效价格凭证确定;没有有效的价格凭证,或者根据价格凭证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委托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二)盗窃外币的,按盗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央平价折算成人民币;中央汇率未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外币,按照被盗时人民币对境内银行货币的中央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或者以人民币对美元的中央汇率套利计算境内银行和国际外汇市场货币对美元的汇率;
(3)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额能够查证属实的,按照查证属实的数额计算盗窃数额;如果无法核实盗窃金额,则以盗窃前六个月的月平均消费减去盗窃后计量器具显示的月平均消费计算盗窃金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满六个月的,盗窃数额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平均消费减去盗窃后计量器具显示的月平均消费计算;
(四)明知是盗窃他人通信线路或者复制他人电信设备设施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支付的费用确定盗窃数额;不能直接确认的,可以从合法用户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入、复制后的月支付额中减去被盗接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平均电话费,计算出被盗金额;用户合法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
(五)盗窃他人通信线路或者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应当按照出售的赃物数额确定盗窃数额。
如果盗窃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则损失数额可视为量刑情节。
第五条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据的,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盗窃数额:
(一)盗窃匿名的、未报损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票证的,应当根据票面金额和盗窃到期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入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二)盗窃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票证的。已经兑现的,按照财产兑现部分的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未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更换或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金额。
第六条盗窃公私财物,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赔偿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行政处罚:
(一)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未参与销赃或者销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理解;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八条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取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酌情从宽处理。
第九条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等文物、二等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特别巨大”。
盗窃多处不同级别的国有文物,三处同级文物可视为高级文物。
盗窃民间收藏文物的,依照本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
第十条盗窃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盗窃机动车造成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机动车被盗用作犯罪工具,被非法占用或者遗弃、丢失的,应当将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后非法占有,或者遗弃机动车造成损失的,以盗窃罪等罪并罚;车辆返还未造成损失的,按其所犯其他罪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以破坏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产损害的,从重处罚;如果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罪,选择其中一项重罪予以严惩;
(二)实施盗窃犯罪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以掩饰犯罪或者打击报复等。,构成犯罪的,与盗窃罪等其他罪合并处罚;
(三)盗窃不构成犯罪,但损害财产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
第十二条盗窃未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严重情节。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分别达到不同的量刑幅度,按从重处罚的规定处罚;达到同样量刑幅度的,将以盗窃罪论处。
第十三条单位组织、教唆盗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对组织者、使者和直接实施者追究盗窃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依法因盗窃罪被判处罚金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五条本解释发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同时废止;此前公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综上所述,盗窃一般是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盗窃他人财物,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时会根据盗窃数额来确定。如果判刑,数额越大,处罚越重。所以,办案是有法律依据的,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
百万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