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1200块钱,但是他的态度很恶劣,不想还了,还骂我,我可以起诉吗?如果起诉咋办?

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如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审理的时间一般就是六个月。

法律分析

起诉流程: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你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认为有的证据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代替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交费通知书,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代表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5、开庭审理阶段:首先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自己不利。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认为案件可能对自己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自己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不准备起诉对方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