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生活的人,澳洲个人所得税是怎样交的呢?
澳大利亚居民纳税人,一般是指在澳大利亚有固定住所的个人(其永久居住地在澳大利亚海外的除外)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澳大利亚滞留超出183天(其概念化居所在澳大利亚海外,且无计划在澳大利亚定居的以外)的个人。
针对永久居住地、固定住所、概念化居住地的判断,应该考虑很多因素,包含但是不限于个人办公地点、家庭所在地、主要社会关系所在城市等,需融合本人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因为澳大利亚以判例法管理体系为主导,在实际操作中还会继续依据以前的审案做出判断。
应税所得应税收入主要包含一般收益(如来自生产经营、薪水、贷款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等收益)和法律规定收益(如净资本利得等)。收益在取得时应记入该纳税年度的应税收入,绝大多数经营者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来算应税收入。
实体褔利
当顾主向职工或员工关联企业给予货币性褔利(如给予给员工的车、低利息贷款、带薪假期、完全免费寝室等)也会产生额外褔利税,但该额外褔利税的纳税人是顾主并非员工(见2.6.7额外褔利税)。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EmployeeShareScheme),职工以股份方式取得的受聘收益可用独特要求。职工(或职工关联企业)因受聘取得的股权市场使用价值与其说用以获得股份而支付的相关费用间的差值应记入职工应税收入。针对不同的股权激励计划类型和其他因素,一些状况可可用税收政策,包含每一年1,000澳币的缴税标准,或最高可达15年递延纳税特惠。
退休养老金收益
60岁及以上的本人取得的由澳大利亚政府部门许可退休基金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包含在2007年7月1日前逐渐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及其一次性退休养老金),可列入不征税收入。
依据收款方的年纪与扣除账款的种类,60岁以下本人取得的由澳大利亚政府部门许可的退休基金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可享受税收政策。从非澳大利亚政府部门许可退休基金和海外退休基金取得的退休养老金收益可用特殊要求。
生产经营和专业劳务所得
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来确认应税收入,但个人从业商业经营主题活动适用收付实现制,其税务处理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技术专业劳务所得一样按生产经营所得的缴税,但文学作家、导演、作曲家、艺术大师、科学家、表演家和销售人员等取得的技术专业劳务所得,可自其获得高于2,500澳币技术专业劳务所得之纳税年度起,按4年及以上开展平均分摊并测算相对应的应税收入。